黄金广告位 180*60 联系方式:jyYouth@126.com
浙江教育学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优秀学生社团积极分子评比方法 (试行)
为了表彰先进、树立典型,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干部的工作态度,同时提高学生社团干部和社团会员的工作与参与活动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以顺利开展学生社团各项工作,开创社团文化的新局面,根据《浙江教育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方法(试行)》,特制定该办法。 一、评选条件 1.优秀社团干部 (1) 任学生社团部长级(含)以上干部,并且任期在半年以上; (2) 所属社团为甲级; 思想合格,工作认真负责,积极主动,有较强的组织能力,带领社团开展工作。 (3) 有较好的工作成绩,社团运行状态良好。 (4) 按时参加部门例会或学校社团会议,无缺席或早退记录,对社团工作部和团委工作积极配合。 2.优秀社团积极分子 (1) 加入社团半年以上; (2) 所属社团为乙级以上; (3) 学习成绩优良,一学期无两门(含)以上不及格课程; (4) 遵守本社团章程及其其他有关规定,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,为社团发展出谋划策,具有一定影响力。 一、评定方法 各社团的优秀社团干部、优秀积极分子由社团工作部进行评定。 评定名额:优秀社团干部乙级社团可推荐1-2名;甲级社团可推荐2-3名;优秀社团积极分子甲级、乙级社团可推荐2-3名,丙级社团同年不能进行优秀社团干部和优秀积极分子的评选。 二、组织实施 评选工作时间为每学年评一次,社团文化节后进行,在学期结束前对其进行表彰。 三、奖励制度 院团委将对"优秀学生社团干部"、"优秀学生社团积极分子"获得者进行表彰,统一颁发荣誉证书。 优秀学生社团干部思想测评分加2.5分,优秀学生社团积极分子思想测评分加1.5分。 四、其他 3.释权归浙江教育学院团委。 4.本条例解本办法自发布起试行。